“双十一购物节”已拉开序幕,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:预售、满减、秒杀、优惠券……面对各种促销手段和低价诱惑,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:
提示一:选购平台要正规
随着“双十一购物节”的到来,众多电商平台纷纷抛出让人应接不暇的优惠活动,建议广大消费者认准正规平台,优先选择经营时间长、信誉度高、访问量大、资质齐全的购物网站及直播平台,下单前了解清楚网页、直播间推荐的商品来源、功能、质量及价格等情况。不轻易将个人信息、手机动态验证码提供给他人,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,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。
提示二:理性对待促销,切莫冲动消费
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,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,而对于一些不必要的商品,不盲目下单。做到货比三家,在网购之前,要对商品多搜、多查、多对比,从信誉度、成交记录、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。谨防虚假打折,对于甩卖、清仓、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,核实优惠的真实性,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。
提示三:摸清优惠套路,谨防被忽悠
低价并不等于实惠,一些不法经营者可能借低价之机,销售假冒伪劣产品。消费者要理性参与“满减、返券、打折、赠送”等优惠活动,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,不盲目囤积商品,抵制低价诱惑,避免造成浪费。要理性看待经营者的优惠行为,擦亮双眼,甄别“低价”是“真实惠”还是“设套路”。
提示四:警惕先涨后降及虚标原价
价格是电商促销期间刺激消费的重要因素。电商以预售、定金、满减红包等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“算不清”,先涨价后降价、虚构“原价”、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。消费者对于心仪商品,建议关注平时销售价格,与促销价格进行对比,是否存在真正的实惠。
提示五:谨防预售、特价商品不能退换
预售、特价等活动常被卖家作为促销的基本手段,然而部分“预售”“特价”商品明确商品不能退换、定金不退等,商家对于这些规定,显然有悖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消费者享有“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”权,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为避免后期网络维权带来诸多不便,在网上选购预售商品时,最好仔细阅读细则,或提前咨询是否能退换商品。
提示六:加强防范,减少支付风险
不法分子常常针对有网购习惯的消费者,以系统出错、支付平台升级、收货人信息不清晰等为由,让消费者添加所谓“官方客服”的微信,以此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,并诱骗消费者将银行卡、支付宝、网银上的钱转入不法分子的银行卡内,从而达到诈骗或非法牟利的目的。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提高防范意识,一旦接到“客服人员”的退款电话,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所述内容,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链接,更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。
提示七:注意商品保质期
电商大促容易成为消费者的“囤货期”,但需注意的是,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囤货,比如食品类商品。消费者需考虑食品的保质期,小心商家以促销契机销售临期商品。
提示八:面对直播保持理性,不要盲目跟风
随着消费方式的转变,“直播购物”“网红带货”“明星带货”已成为时下新型商业模式,消费者在体验多样购物方式的同时,也应保持购物理智,不盲目跟风购买,不轻信私下承诺,不轻信使用绝对化用语,不被过于低廉的价格吸引,不要通过私下交易方式购买商品。
提示九:当心发货陷阱,注意收货细节
在“双十一购物节”促销活动物流高峰期,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,慎买急于使用或者保质期较短的商品。在购物前,消费者应与卖家就送达时间、退换货方式、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。收货时,尽量当面验货,注意包裹包装是否完整,有无破损,签收后,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商品不适合之类,不要丢失商品的包装,及时与卖家联系协商解决售后问题。如没有及时收到货物,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,在自动确认收货前,及时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。
提示十:保留消费凭证,方便维权投诉
相关购物凭证是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时维权的最有力证据,消费者要注意截取有关宣传网页,保留聊天记录,妥善保管订货单、发货凭证、发票等购物凭证,为后期出现的消费纠纷进行维权提供依据。同时,可以多了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电子商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主动维权,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可与商家协商处理,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,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稿 源: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制 作:杨晓庆 张玲爱
编 辑:赵艳艳 刘瑞祎 于淑杰
主 编:董 攀 刘华建 苏立颖 王小弘
监 审:王树兴
原标题:《“双十一购物节”网络购物消费,十点提示细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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